党员姓名:
类别 基本要 求 类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,每次得 2 分 按规定足额交纳各项费用,如农村合作医疗、养老保险等,每项得 2 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决定,及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,每次得 1 分 党员外出时主动办理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,经常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,定期汇报情况, 每半年有书面思想汇报的每次得 3 分,年终有书面总结的得 5 分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村规民约,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得 2 分 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参加岗位承诺,岗位职责履行较好,成效比较明显的得 3-8 分 积极参加各类实用技能培训,掌握一定致富技能,被确定为乡一级农村实用人才的得 3 先锋模 范作用 类(先 由党员 自评再 由村党 组织审 核 定) 评 分,确定为县一级农村实用人才的得 5 分 积极为本村发展和集体公益事业出资出力,每次得 5-8 分 主动协助村两委处理各类矛盾纠纷,正确引导群众舆论,自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,每 次得 4 分 努力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,敢于伸张正义,受到群众好评的,每件得 5-8 分 积极参加森林防火、抗台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,每次得 5 分 关心弱势群众,积极扶贫帮困,每结对帮扶一户困难户得 5 分,最多得 25 分 积极配合本村及乡重点工程建设,每项得 5 分 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,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,受乡党委及以上表彰的,村党 组织书记、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得 10 分,其他是党员的“两委”成员每人得 5 分 个人表现优秀,获得乡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,每次得 5-8 分 党组织有重要活动或会议时,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无组织纪律性中途退场的,每次扣 5 分 参与搞宗族派性、小团体等不利于村团结的活动,每次扣 5 分 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,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,每次扣 5 分 故意拖延、阻挠村集体公益事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,每次扣 5 分 违法违 纪扣分 类(由 党组织 负责记 录) 不按要求完成党费、农村合作医疗等应缴费用的缴纳,每次扣 5 分 因个人主观原因引起邻里关系、家庭关系、群众关系矛盾,造成不良影响的,每次扣 3 分 理想信念动摇,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及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的,每次扣 6 分 煽动、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,每次扣 8 分 遇有急难险重任务,如森林防火、抗台救灾等,接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而故意躲避或 临阵脱逃的,每次扣 8 分 违反计划生育、土地建房等政策的,每次扣 8 分;家庭成员违反的,每次扣 5 分 村两委关系紧张,闹不团结的,村党组织书记、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扣 10 分,其他 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 5 分 合 计 (先由 党员自 评再由 村党组 织审核 评定) 评分标准 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、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,每次得 2 分;迟到、早退的,得 1 分